美国EPA农药登记
农用化学品

▌关于美国农药登记

农药登记是美国农药管理的基本制度,根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灭鼠剂法案(FIFRA)》规定,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商、贸易商、分销商甚至农药使用者,如有需要都可以申请农药登记。FIFRA的监管范围包括传统农药、生物农药和抗微生物农药,内容包括原药、制剂及相应的农药助剂(溶剂、稳定剂、安全剂等)。申请人应当按《美国联邦法典(CFR)》相关要求提交数据,经美国环保署(EPA)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能获得登记。


▌登记流程

作为新申请人,需要先在EPA进行办理公司和厂址登记,并提交初始年报;经产品信息分析,确定登记类型后,按要求整理数据,提交卷宗, 资料经EPA评审通过后,可获得联邦登记。农药产品投放到各个州的市场前还需完成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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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 最常见的有加工用产品(MUP,一般指原药和需要进一步加工处理后 再使用的混合物) 登记和最终使用产品(End-Use,一般指制剂)登记 

◆ 最简单的一类登记类型就是相同/相似产品(Me-Too Product)登记


相对于其他登记类型,相同/相似产品登记 是一种周期短、性价比极高的登记类型, 是一种快速进入美国市场的有效方案。


▌我们的服务

◆ QSAR 报告

◆ 新活性物质登记

◆ 州登记及续展登记

◆ 美国境内代理人服务

◆ 农药助剂/装置设备登记

◆ GLP试验代理和监理

◆ 公司厂址登记、年报提交

◆ 新产品及相同/相似产品登记

◆ 登记数据引用方案制定及数据补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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