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hina REACH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系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4月29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 式实施的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简称《办法》或China REACH。在中国境内,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之 前必须先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简称“登记证”)
▌登记企业
◆ 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的企事业单位;
◆ 拟向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贸易活动的境外企业,应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办理;
◆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属于新化学物质,且 拟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相关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
◆ 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相关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
▌登记物质
◆ 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
(1)一般新化学物质
(2)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阻燃剂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产品或配制品中所含的物质
(3)物品中所含的且在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的物质
(4)UVCB物质、金属间化合物以及聚合物
(5)非分离中间体之外的中间体
(6)医药(含原料药)、农药(含农药原药)、兽药(含原料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原料或中间体
◆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1)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化学物质
▌登记操作流程
▌我们的服务
◆ 新化学物质查新服务
◆ 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服务
◆ 缺口分析/实验监理服务
◆ PBT物质分析判定服务
◆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作服务
◆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制作服务
◆ 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服务
◆ 新化学物质登记法规培训服务
◆ QSAR/Read across/专家声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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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19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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