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工业化学品

▌关于China REACH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系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4月29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 式实施的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简称《办法》或China REACH。在中国境内,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之 前必须先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简称“登记证”)


▌登记企业

◆ 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的企事业单位;

◆ 拟向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贸易活动的境外企业,应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办理;

◆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属于新化学物质,且 拟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相关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

◆ 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化学物质相关生产者、进口者或加工使用者。



▌登记物质

◆ 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

(1)一般新化学物质

(2)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阻燃剂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产品或配制品中所含的物质

(3)物品中所含的且在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的物质

(4)UVCB物质、金属间化合物以及聚合物

(5)非分离中间体之外的中间体

(6)医药(含原料药)、农药(含农药原药)、兽药(含原料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原料或中间体

◆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

(1)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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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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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

◆ 新化学物质查新服务

◆ 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服务

◆ 缺口分析/实验监理服务

◆ PBT物质分析判定服务

◆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制作服务

◆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制作服务

◆ 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服务

◆ 新化学物质登记法规培训服务

◆ QSAR/Read across/专家声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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