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定义: 以某一特定区域为单位,计算其在 特定范围、特定时间段内的社会和 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及间接排放 的温室气体数量。
温室气体排放源: 能源消耗排放、工业工程排放、农业排放、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废弃物排放。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作用: 辨识主要排放源、掌握排放趋势、为制定减排计划及目标提供数据支撑、跟踪减排活动的实施进展。
▌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 项目启动
前期准备
启动会
提资单发送
◆ 数据收集
资料查阅分析
历史排放量计算 (供应端和消费端)
目标设定
◆ 碳排放预测模型建立和预测分析
总领域预测分析
分领域预测分析
数据对标
◆ 编制碳达峰总方案
讨论
参数调整
形成最终方案
▌低碳试点申报
低碳试点县、低碳试点乡镇(街道)、低碳试点村(社区)
主要流程:
◆ 确定申报类别
➢ 低碳发展类:产业低 碳转型类、低碳能源 发展类
➢ 零碳先行类:碳汇能 力提升
◆ 编制建设方案
➢ 建设基础
➢ 建设目标(碳排放 强度下降目标等)
➢ 主要任务清单
➢ 重点项目
➢ 保障措施
◆ 提交专家评审
➢ 专家评审
➢ 公示
➢ 建设
➢ 考核
▌碳足迹
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指的是一项活动或者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 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产品全生命周期
原材料 → 制造 → 组装 → 运输 → 销售 → 使用 → 废弃物处置
◆ 组织碳足迹
WRI Greenhouse Gas reporting
BEIS Voluntary Reporting Guidelines (previously DECC)
◆ 活动项目的碳足迹
BSI’s PAS 2060
ISO 20121 项目可持续性管理
◆ 产品/服务的碳足迹
BSI’s PAS 2050:2011
ISO 14067 产品碳足迹
ISO 14044 产品生命周期评估
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协议 产品标准
◆ 欧盟电池碳足迹(《欧盟电池法案》2022.1.1生效 )
内部存储及容量大于2 kWh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的工业电池分 阶段实施碳足迹要求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是指专门设计用于为公路运输的混合动力 和电动汽车提供 牵引力的任何电池;
工业电池,是指为工业用途设计的任何电池,以及除便携式电 池,电动汽车电 池和汽车电池以外的任何其他电池
Step1. 信息披露:碳足迹声明
Step2. 碳足迹性能分级: 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和电池护照
Step3. 标签,设定碳足迹限值:标签(二维码包含碳足迹信息,并证明低于限制)。只有已建立碳足迹声明的可充电工业和电动汽车电池才能投放市场
▌碳排放影响评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纳入行业及产品范围:八大重点排放行业
1. 电力、电网(纯发电和热 电联产企业、输配电企业)
2. 化工(电石、合成氨、甲醇、 尿素、轻质纯碱、烧碱、电石 法通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等)
3. 建材(水泥、平板玻璃)
4. 石化(原油加工、乙烯)
5. 钢铁(炼钢、钢的压延加工)
6. 造纸(纸浆和纸制品)
7. 有色(铝冶炼、铜冶炼)
8. 民航(航空公司、机场)
▌林业碳汇
项目类型 | 启动时间 | 发起者 | 主要目的 | 实施范围 | 实施范围 | 土地合规性要求 | 平均签发时长 | |
CDM | 2001年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帮助发达国家完成 《京都议定书》确 定的强制减排目标 | 全球 | 造林再造林 | 造林: 50 年以来的无林地;再造林: 1989 年底前为无林地 | 5年左右 | |
CCER | 2013年 | 中国发展改革委 | 作为国内碳排放配 额交易的补充用于 企业履约 | 中国 | 碳 汇 造 林、森 林 经营、竹子造林、 竹林经营 | 碳汇造林: 2005 年 2 月 16日以 来的 无 林 地; 森 林 经营: 人工 中、幼龄林 | 1-3年 | |
其他自愿类项目 | VCS | 2006年 | 气候组织、国 际排放交易协 会、世界经济 论坛 | 降低申请 者 的 费 用、时 间及精力以 提高项目申请的成 功率 | 全球 | 造林再造林和植被 恢 复、改 进 森林 管 理、减 少 毁林 和森林退化 | 造林再造林和植被恢复:项目开始 前的至少 10 年内是无林地( 或 证明土地未被破坏原有生态系 统) ;减少毁林 和 森 林 退 化: 项 目开始前至少 10 年内符合森林 的资格 | 2-5年 |
CGCF | 2010年 |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 提高公众应对气候 变化的意识和能 力, 鼓 励 全 社 会参 | 中国 | 碳 汇 造 林、森 林 经营、竹子造林、 竹林经营 | 造林项目: 至少自 2000 年1 月 1 日以来一直是无林地,特 殊 情 况 可 放 宽 到2005 年 1 月 1 日 以前; 森林经营: 人工中、幼龄林 | 1-3年 | |
FFCER | 2016年 |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 推进本省 碳 交 易, 丰 富 本省重点排放 单位履约方式 | 福建 | 碳 汇 造 林、森 林 经营、竹林经营 | 碳汇造林: 2005 年 2 月 16 日以来的 无 林 地; 森 林 经 营: 人工中、幼龄林 | 1年左右 |
▌碳配额管理
◆ 配额履约流程
1.年度配额发放与分配
➢ 控排企业开立配额账户与 资金账户
➢ 免费分配、拍卖
2.碳配额管理及交易
➢ 设定管理目标:履约/储备/盈利
➢ 配额交易
➢ CCER交易
3.提交年度排放报告和监测计划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行业核算指南完成年度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
4.第三方核查排放报告
➢ 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核查 报告并向政府机构报送
5.配额履约清缴
➢ 控排企业按照规定上缴与其上年度碳排放量等量的配额, 履行其年度碳排放控制责任
◆ 配额管理方式:
1. 直接出售(出售多余配额获利)
2. 配额质押(利用CCER与配额之间 的价差,控排企业可 以用配额置换CCER作 为储备)
3. 配额置换(以碳配额作为质押物的碳市场创新融资手段, 基本操作模式是控排企业将碳配额质押给金 融机构,获得以配额估值进行折价的融资规 模,资金归还的同时支付一定的利息。质押 配额后可参与银行理财活动,增加额外收入)
4. 碳配额回购(控排企业将碳配额出售给投资机构同时与投 资机构签订远期回购协议,承诺在指定的时 间按协议价格购回这些配额,期间投资机构 可以自行操作配额)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