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变更申请审查情况公示(2023年第3批)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对氟化四丁基鏻卤化氢等15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生态环境部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