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月13日起施行。
方案同时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浙江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政策、标准、技术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
围绕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底数不清的新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出了开展调查评估、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加强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共十一项重点任务。
▌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淘汰限用和含量控制措施,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其中,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基本信息调查,落实企业(机构)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 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
“十四五”期间,以所涉新污染物为重点,开展至少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加强多领域协同治理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
◆夯实新污染物智治基础
《方案》要求探索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数字化应用,贯通新污染物产生、废弃、排放全过程,逐步实现监管、预警、决策全程闭环。
▌以勒建议
通过上述《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主要集中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之前,必须先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后,才能合法地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
根据以上重点行业以勒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合规计划,安排新物质查新、备案、登记等,尽量规避生产和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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