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 10/2011的最新修订法规(EU) 2023/1442,最新法规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请出口欧盟各国的食品接触材料原料企业保持关注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 ,并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开展必要的合规应对,例如符合性声明(DOC)、欧盟FCM合规测试等,及时做好市场准备。
以勒帮您梳理了此次欧盟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 修订附件I表1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撤销两项FCM物质的授权
◆ 第96号FCM物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
◆ 第121号FCM物质(水杨酸, CAS# 69-72-7)。
▌修改九项现有授权物质的使用要求
修改内容主要如下:
▌新增五个授权物质
此外修订附件I表2中第7,26和32号组限量相关内容,新增第36、37、28组限量。附件I表3新增条目(30)符合性验证注释。
▌过渡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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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EU) 2023/1442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符合新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到库存用尽。
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制品的中间材料和原料产品,在新法规生效前符合(EU)10/2011法规的规定,并在2024年5月1日后首次投放市场,但其不符合新法规;该中间物质或原料产品的符合性声明应表明其不符合(EU) 2023/1442,且只能用于制造将于2025年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塑料材料和物品。
使用水杨酸(FCM No121)或者使用来自特定木材品种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在满足以下条件下,可在2025年2月1日后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在2024年8月1日前,已根据法规(EC) 1935/2004第9条向主管当局提交了该物质的授权申请;
使用该物质或来自特定木材品种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仅限于申请中所表述的预期使用条件;
根据法规(EC) 1935/2004第9(1)(b)条向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中包括一项声明,说明该申请是根据本段提出的申请;
管理局认为申请书有效。
上述第4条该物质或未经处理的木粉或木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可以继续使用,直到申请人撤回其申请,或者直到委员会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第11(1)条通过决议批准或拒绝该物质或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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