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侵删
8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30第1号公告称,现新增碳酸氢钾至《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别表1中,并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基准》中乙螨唑、氟菌唑、萘乙酸、flometoquin、氯菊酯、灭草松、苯氧菌胺的残留限量标准,增加碳酸氢钾的成分规格及使用标准。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世界农化网,由以勒标准翻译整理。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