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泰国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拟制订清真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3月25日。主要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从原料验收、加工、包装、标签的具体要求;
要求:食品原料不得包含;猪和狗成分:没有按照伊斯兰教的方法进行屠宰的动物、自然死亡的动物;有利爪或锋利牙齿的动物等;水产品均为清真原料(有毒水产品除外):水和非酒精饮料均为清真;动物清真屠宰的具体要;清真食品加工设施及设备不得被非清真食品污染;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在运输与存储过程中须分开存放;
清真食品包装标签: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批号、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最佳食用日期、原产国、存储说明、清真认证标志等。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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