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公路隧道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环节,其照明系统的运行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传统的照明方式如果不加以优化改进,不仅会带来高昂的电费成本,还会因能源消耗产生相当数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是隧道运行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手段,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作用。根据公开数据测算,我国公路隧道年均电能消耗约为106.7亿度,其中照明系统电能消耗占比高达 60%-80%。而通过采用节能的照明系统及合理的控制策略,能够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同时,大幅降低能源消耗,进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对于实现交通领域的低碳发展、助力全社会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符合该方法学适用条件的高光效隧道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的有效手段,符合政策导向且减排效果明显,据估算,项目年减排量约为30万吨二氧化碳,至 2030 年减排量可增加至 100 万吨二氧化碳。但因其投资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需要相关激励政策予以推广。
▌适用条件
适用于新改建或在役公路隧道的照明系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采用初始光效不小于 150lm/W 且不小于《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中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 1 级能效等级光效规定值和《公路 LED 照明灯具 第 2 部分:公路隧道 LED 照明灯具》(JT/T 939.2)中 I 级初始光效等级规定值的高光效隧道照明灯具;
◆ 项目业主为隧道产权所有者或其授权的相关法人主体;
◆ 项目隧道照明系统安装有独立的、可连续监测和定期记录能耗数据的电能表等电能计量装置;
◆ 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项目隧道照明系统质量应符合 JTG/T D70/2-01 及备案存档的项目隧道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主要内容
◆项目边界:隧道照明系统(包括公路隧道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如有))、隧道照明相关供配电设施等, 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电网中的所有发电设施,具体如下图:
◆计入期:最长不超过 10 年,计入期开始时间应在项目开始运营并成功实现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之后,项目寿命期限的结束时间为公路隧道照明系统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 JTG/T D70/2-01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日期。多座公路隧道合并申请的照明系统节能项目,当项目中任意一座隧道不再满足适用条件中第一条和最后一条时,计入期应结束。
◆ 基准线情景:使用满足JT/T 1431.3公路隧道照明 1级能效上限值的隧道照明系统进行照明。
◆ 额外性:额外性免予论证。
◆ 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只考虑照明系统消耗电能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生态环境部。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