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新原料研究和评价,指导新原料安全使用及食用历史相关资料的收集、判定以及在安全评估中的应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我院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项技术文件及其起草说明(附件1~4),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并于2024年6月1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pjzx@nifdc.org.cn。
附件:
1.《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4.《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检院
2024年5月31日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 上一个:海关总署修订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 下一个:日本:允许进口和制造六种含汞产品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