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五十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农药登记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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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20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未实名反馈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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