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 | 关于2022年第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撤销申请审批结果的公开
根据《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三条以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第六章有关登记证撤销的规定,现将2022年第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撤销申请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