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创新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43号)相关要求,我院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