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作为世界五大经济体之一,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森于本月初签署了迄今为止美国最全面的三项企业气候披露法案。
这三项新法案分别为:
◆参议院法案253,即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SB 253);
◆参议院法案261,即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SB 261);
◆议会法案1305,即自愿碳市场披露法(AB 1305)。
"这一系列法案旨在提高企业如何为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的透明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适用于在加州开展业务的任何大型私营或上市公司,以及任何追求净零或碳中和目标的公司,包括购买或出售自愿碳抵消信用额。"
自2026年起,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的大公司需要遵守SB 253-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中关于新气候变化相关的披露要求(CCDAA)以及SB 261-气候相关金融风险(CRFR)法案里的相关要求。
▌SB 253《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
要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公司披露其直接、间接和供应链温室气体(GHG)排放数据。该法律适用于私营和上市公司,目前影响约5,300家公司。
具体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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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261《气候相关金融风险(CRFR)》
要求年收入超过500亿美元的公司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该法律适用于私营和上市公司,但不包括保险公司。
具体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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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1305《自愿碳市场披露法》
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对提出净零、碳中和或类似声明的公司施加了各种披露要求,包括通过使用自愿碳补偿。它还为在该州营销或销售自愿碳抵消的公司制定了披露要求。
如果公司网站上的信息不可用或不准确,公司每天将受到最高2,500美元的处罚,每次违规不超过500,000 美元。AB 1305法案同时要求的披露必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AB 1305法案具体要求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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