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
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2023年第13批)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对9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3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
变更审查情况公示(2023年第13批)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生态环境部对2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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