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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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近期,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通知中明确,氢能企业按行业类别归口监督管理,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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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河北成为国内首个对可再生能源制氢在危化品许可方面进行放松的省份。


▌办法重点内容

该办法中第八、第九条规定指出:

◆ 该许可仅限绿氢生产环节,氢能运输依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应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取得充装许可;

◆ 加氢站(含供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加氢站(含供氢站)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或批复;

◆ 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仍需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

此外,《办法》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


▌化工企业如何应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的企业,应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取得登记证后,才能合法地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进口。

此次河北省发布的管理办法,意味着其率先对绿氢发展进行了政策松绑,但需要注意的是氢能的运输与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并不在松绑范围内,仍需按规定获取对应的危货运输或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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