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2023年7月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
该通告标志着建设项目的碳排放管理已经从事中运行阶段管控,前置到事前建设规划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碳排放核算将成为影响未来项目建设的关键因素。
▌通告重点
01 从实施范围方面
涵盖了纳入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除外)。
同时鼓励产业园区参与碳排放核算评价。说明本次政策的纳入范围广泛,具备普遍性。
02 从碳排放核算方面
按照项目所属行业,参照国家及本市发布的碳排放相关标准方法,优先使用地方标准,考虑了项目碳排放的地区差异。体现了未来项目碳排放管控的因地制宜。
03 从管控内容方面
按照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制定控制目标,分析项目的碳排放贡献,并对改扩建项目的碳排放净新增量进行分析。预计未来将积累排放数据资源,形成更精准、合理的管控策略。
04 从减污降碳方面
要求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说明拟采取的碳减排措施;研究提出污染物治理的协同减排措施;分析项目减污降碳措施与所在行业、产业园区及北京市的碳排放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表明政府认为碳排放管理不仅需要数据披露,还应重视减碳措施的推进。
▌后续工作
后续,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协同相关单位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并不断优化完善碳排放核算管理工作。
预计后续全国其他地区将陆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碳排放核算工作,相关建设单位应提前布局,熟悉管控政策与核算方法,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双碳目标共同努力。
▌官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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