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通过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欧盟EU REACH
2023-07-12

168912775312714931.png

2023年7月1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欧盟电池法案。该法规将规范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并确保它们安全,可持续和具有竞争力。

后续欧盟电池法案将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签署,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便正式生效。

基于对最新欧盟电池法案的研究,以勒碳中和对该法案进一步解读:


▌欧盟电池法案适用范围

欧盟电池法案将适用于以下所有类型的电池,并根据电池质量及使用对象分为以下五类:

◆ 便携式电池

指密封的、质量小于或等于5kg的,非设计专供工业用途的,既不是电动汽车电池也不是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也不是SLI电池。


◆ SLI电池

指设计为启动、照明或点火提供电力的任何电池,也可用于车辆、其他运输工具或机械的辅助或备用目的。


◆ 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

指任何密封的、质量小于或等于25kg的,旨在为轮式车辆提供牵引力的电池,包括法规(EU) No 168/2013定义的L类车辆,但不包括电动汽车电池.


◆ 电动汽车(EV)电池

指设计为法规(EU) 2018/858 定义的M、N和O类混合动力或电动汽车提供牵引力的任何电池;或质量超过25kg的,设计为法规(EU) No 168/2013定义的L 类车辆提供牵引力的任何电池;


◆ 工业电池

指任何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或任何经过准备再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以及质量超过5kg的,除LMT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外的其他电池。


▌欧盟电池法案管控要求

欧盟电池法案对以下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

◆ 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要求

(1)有害物质要求

168912779742243960.png


(2)碳足迹要求

欧盟电池法案对包括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提出碳足迹要求,首先要求碳足迹信息的披露,然后进行分级,最后设定碳足迹强制性限值。→中勒低碳 | 碳足迹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

168912822243241505.png



(3)再生原材料要求

欧盟电池法案对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kwh工业电池(除外存储)、SLI电池、LMT电池提出再生原材料要求,首先要求在随附文件中披露再生原材料含量,然后设定再生原材料限值,具体要求如下:

168912823822004890.png


(4)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要求

欧盟电池法案要求便携式电池、内部存储及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满足电化学性能参数标准或者需要在随附文件中包含相关参数,具体要求如下:

168912935020427485.png


(5)可拆卸性和可替换性要求

便携式电池可由最终用户拆卸和更换(一些情况例外)。

LMT电池可由独立操作人员在产品寿命内的任意时间拆卸和更换。


(6)安全要求

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Stationary 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s)应在随附的技术文档中说明其在正常运行和使用期间是安全的,并包括其通过新法规草案附件V所列11项安全参数的证据。


(7)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要求

电动汽车电池、固定时电池储能系统和LMT电池应包括一个用于决定电池健康和预期寿命状态(欧盟电池法案附件VII中所列)数据的电池管理系统。


▌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

◆ 标签要求

法规生效之日起36个月后,不同电池需附有含有不同信息的标签,包括以下2点内容:

◇ 基本信息:所有电池附有含电池基本信息的标签,包括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组成,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10项内容;

◇ 容量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在标签上标明容量信息,且不可充电的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最小平均持续时间且标有“不可充电”。


◆ 标记要求

法规生效之日起24个月后,

◇ 所有电池应附有分开收集的符号(原十字划叉的带轮垃圾桶符号);

640 - 副本(5).png

◇ 所有电池含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分开收集符号下方标注超限物质的化学符号;

◇ 所有电池在投放市场前加贴CE标记。


◆ 二维码

法规生效之日起42个月后电池应附有二维码,不同电池对应不同信息权限的访问:

◇ 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电池护照;

◇ 其它电池:标签、标记、合格声明、尽职调查报告、关于预防和管理废电池的信息;

◇ SLI电池:从废物中回收的钴、铅、锂或镍以及在电池活性物质中存在的数量。


◆ 电池护照

法规生效之日起42个月后,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应具有电子记录,即电池护照。

电池护照对不同人员可链接到的信息不同,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 可公开获取信息;

◇ 仅对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和委员会开放的;

◇ 仅供认证机构、市场监督当局和委员会查阅的信息;

◇ 仅供具有合法利益的人访问的信息和数据。


▌电池废弃物管理要求

◆ 电池收集目标

168912938166134534.png


◆ 回收效率

168912940365816907.png


◆ 材料回收目标

168912942880832053.jpg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以勒碳中和由以勒标准翻译整理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网页底部banner.jpg

联系我们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