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山东省应急厅下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 版),该标准从评审要素内容、A级要素权重系数、否决项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中国危险化学品登记
▌考评说明
为规范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 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
◆ 适用企业
本评分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
◆ 组成要素
评分标准由11个要素组成,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子元素, 每一子元素包含若干要求。
◆ 缺项处理
除“3.5重大危险源、6.4特种设备、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8.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8.5危险化学品登记”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缺项外,其他要素一般不做缺项处理。
◆ 评分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3条评分依据。
◆ 权重系数
评分标准对子元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子元素分值之和为元素分值。涉及累计扣分的,均为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各要素权重系数如下:
A级要素权重系数
◆ 等级划分标准
按照《现场评审检查表》评审,二级、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 A 级要素评审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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