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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4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和伟思磊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的35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2日
▌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变更明细表
▌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简易申报)变更明细表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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