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意见需在2022年10月13日之前提交。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由以勒标准翻译整理。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 上一个:越南发布禁止使用的农药清单
> 下一个:行业资讯 | 欧盟REACH:9项物质被提议加入SVHC清单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