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2025-01-22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兰州康鹏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6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1月16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3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2025年第1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受理号

物质名称

申请人/代理人

活动类型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1

C1-230086

(3-内型)-3-[2-丙氧基-4-(三氟甲基)苯氧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盐酸盐(1:1)

兰州康鹏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2

C1-240024

2-氨基-3,4-二氟苯甲醛

兰州康鹏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

3

C1-240032

(S)-2-氨基-3-((S)-2-氧代吡咯烷-3-基)丙酸甲酯4-甲基苯磺酸盐

江西博腾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

4

C1-240055

1,2-环己烷二甲酸1-丁基2-(苯基甲基)酯

Polymer Additives, Inc. dba Valtris Specialty Chemicals/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进口

5

C1-240059

2-(3,5-双(三氟甲基)苯基)-2-甲基丙酸

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

落实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实施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6

C1-240063

(S)-(4-苄基吗啉-3-基)甲醇盐酸盐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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