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高毒农药已正式禁用: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根据2022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536号,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公告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也就是说,上述4种农药现已属禁用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假农药处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高毒农药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36号公告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含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禁止生产,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保留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原药生产企业的原药生产出口,将现有登记变更为仅限出口登记,实施封闭运行监管;克百威原药作为生产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原药的原材料,灭多威原药作为生产硫双威原药的原材料,可在克百威与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原药生产企业间、灭多威与硫双威原药生产企业间定点供应,封闭运行。
另外,2024年7月19日农业农村部发文,拟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1、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磷化铝制剂生产企业相应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保留原药生产企业的原药和制剂农药登记及生产许可,磷化铝制剂产品使用范围仅保留防治储粮害虫。
2、自2024年10月1日起,停止批准氯化苦新增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保留现有氯化苦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仅限土壤熏蒸。
3、自2024年10月1日起,磷化铝、氯化苦产品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具备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的储粮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仅限熟悉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2024年10月1日前,已进入市场流通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仅限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英国修订氟啶虫酰胺、异噻菌胺及咯菌腈在部分食品的最大残留限量
近日,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发布GB MRL2024/012号、GB MRL2024/013号和GB MRL2024/014号公告,拟分别修订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在无荚豆类、异噻菌胺(isotianil)在柑橘类水果和香蕉中、咯菌腈(fludioxonil)在芒果、木瓜和树坚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拟议的具体限量如下:
注:MRL为最大残留水平,*表示MRL是在量化极限(LOQ)下提出的。
▌加拿大确定2,4-滴丙酸和四唑吡氨酯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4年8月20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552/Add.1、1553/Add.1号通告,确定部分食品中2,4-滴丙酸(Dichlorprop)和四唑吡氨酯( Picarbutrazox)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以上限量已于2024年8月14日生效并进入最大残留限量数据库。
▌巴西拟新增部分食品中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4年8月14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1272号公共咨询文件,拟制订部分食品中阿维菌素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限量见下表。
▌农药登记服务
以勒标准作为国内最专业的化学品法规咨询机构之一,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合规方案以及建议,帮助企业最大程度节省注册成本。
企业如果有任何关于农药登记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中国农药登记服务;
◆美国EPA农药登记服务;
◆欧盟PPP农药登记服务;
◆风险评估服务;
◆化学品注册QSAR预测;
◆农药登记QSAR服务。
※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农业农村部、世界农化网、食品伙伴网、农药信息网。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