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实施,江苏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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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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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根据国家规定和江苏省实际动态调整更新。

此目录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1个中类、46个小类,并涵盖烧碱、乙烯、醋酸、水泥熟料、长流程炼钢、燃煤发电等原材料产品和高耗能工序。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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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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