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部分修订化审法:严格管控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相关物质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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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及环境省(下称三省)发布公告,宣布对全氟己烷磺酸(下称PFHxS)及相关物质采取措施,具体事宜见下:


▌背 景

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应在国际上协调,原则上禁止具有难分解性、生物蓄积性、毒性及长距离迁移性的残留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在2022年6月召开的斯德哥尔摩条约第10次缔约国会议上,决定将PFHxS、其盐类及PFHxS相关物质追加列入《公约》附件A(消除类)中。

此后,三省的联合审议会上进行了审议,提出将PFHxS、其盐类及PFHxS相关物质指定为化审法的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采取限制其生产、进口、使用等必要措施。


▌具体措施

2025年以后,原则上禁止生产和进口PFHxS相关物质;禁止进口含PFHxS相关物质的产品;禁止在指定用途(必要用途)之外使用PFHxS相关物质;制定处理某些含PFHxS相关物质的产品的技术标准:

指定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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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含PFHxS相关物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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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必要用途之外,禁止使用PFHxS相关物质


禁止在未确定指定用途(必要用途)的情况下使用PFHxS相关物质。



◆制定处理技术标准


在使用含第一类指定化学物质的下列产品时,应遵守另行制定的处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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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勒申明:

本文内容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及环境省,由以勒标准翻译整理。以勒标准尊重知识产权,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翻译/整理不易,凡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杭州以勒标准,感谢您的支持!更多法规资讯实时跟踪,可搜索“以勒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第一手法规资讯,掌握最佳贸易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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