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平稳推进,引导企业逐步完善化妆品安全评估体系建设,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的编制和提交,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等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项技术文件及其起草说明(附件1~4),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于2024年4月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pjzx@nifdc.org.cn。
附件:
附件1:附件1 《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附件2《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附件3 《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附件4《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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