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又新增5种新物质!
欧盟EU REACH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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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又称:候选授权物质清单)中新增5种化学物质,截至目前SVHC物质清单中的条目总数达到240项。

这5种新增SVHC物质,其中一种具有生殖毒性,三种为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物质(vPvB),一种具有生殖毒性和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及毒性(PBT)。它们应用于油墨和碳粉、粘合剂、密封剂以及洗涤和清洁产品等产品中。

此外,ECHA对一现有条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列入理由进行更新,以包括该物质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性。


▌新增的五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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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 84-74-2)已在2008年10月28日被加入SVHC清单。此次更新后其SVHC属性为生殖毒性(Article 57c),以及内分泌干扰性(Article 57(f) - 环境和人体健康)。


"这些物质将来可能被进一步列入授权清单(即REACH法规附件XIV)。如果一种物质被列入该授权清单上,则会被禁止使用,除非企业申请授权,并由欧盟委员会授权其继续使用。"


▌企业合规义务

根据欧盟REACH法规,当使用的物质被列入SVHC物质清单,且含有浓度超过0.1%(按重量计)时,无论是其物质本身、混合物还是物品,生产贸易企业具有相应法规义务。

当SVHC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供应商需要向下游用户传递(e)SDS。

当SVHC是混合物中的一种组成物质且含量>0.1%时,供应商需要向下游用户传递(e)SDS。

物品中含有SVHC,该物质的质量分数>0.1%时,供应商需按规定进行信息传递,以确保物品安全使用。另外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如果企业生产的物品含有浓度超过0.1%的SVHC物质,则相关企业还必须向ECHA提交SCIP通报。

物品中含有SVHC,该物质的质量分数>0.1%且总量≥1t/y,需按规定向官方进行SVHC通报。如果进口商和生产商的物品含有上述列表中SVHC物质清单中物质,则必须在其被列入清单之日(2024年1月23日)起六个月内向ECHA进行SVHC通报。


▌以勒建议

以勒标准提醒输欧化工企业,及时核对产品信息检查是否受到影响,必要情况开展相关SVHC检测和出具符合性声明等,及时履行相应法规义务,以免影响正常贸易。


▌以勒服务

以勒标准作为国内最专业的化学品法规咨询机构之一,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合规方案以及建议,帮助企业最大程度节省注册成本。

企业如果有任何关于REACH SVHC测试及通报等化学品合规相关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产品分析;

SVHC检测服务;

SVHC通报卷宗制作服务;

通报号维护和更新。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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